
近段时间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,森林火灾风险较高,但仍有个别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,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,10月1日,岳塘公安依法给予两名违反“禁火令”人员行政处罚。
2022年9月14日18时许,违法行为人罗某在昭山镇晴岚家园小区旁焚烧菜地杂草时引发火灾,造成周边植被被烧毁,罗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林长令,造成严重后果。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给予罗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,并于10月1日执行。
2022年9月17日7时许,违法行为人周某在昭山镇新湖村大洲组焚烧菜地杂草时引发火灾,造成周边植被被烧毁。周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林长令,造成严重后果。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给予周某行政罚款的处罚决定。
岳塘公安提醒:当前,天干物燥,防火形势严峻,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,提高防火意识,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,确保生命财产安全。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。
责编:于杨
来源:岳塘公安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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